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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 : 2022-01-14 11:06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财务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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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厅本部。根据省审计厅对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厅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有13个项目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未执行资金1183.8万元。

整改情况:2021年我厅针对审计列举执行率偏低的预算项目资金,结合当年各项资金的实际开支情况,采取了相关整改措施:一是汇总部分资金情况,向财政申请收回或调整资金使用用途;二是根据部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督办各处室及时办理付款。至2021年底,相关资金已基本执行完毕。2021年度,我厅通过多项措施加快厅系统预算支出进度,包括每月提请厅党组专题研究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每月向各地级以上市局、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支付进度较慢的厅属预算单位分发经费管理提醒函;完善资金项目合同台账,督办每笔项目资金及时开支。截至12月底,厅系统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已超过95%。我厅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二、关于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有64.33万元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撤销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文旅人〔2021〕33号)要求,我厅机关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年中开展撤销工作。经清产核资,由于还需支付包括几十名编外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费用,该单位基本账户存款余额已无足够资金上缴相关款项。下一步,我厅将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规定,督促下属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将国有资产出租等收入上缴省财政。

三、关于厅属单位违反约定提前支付合同款的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考古研究所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物业管理费44.21万元。

整改情况:2021年,我厅已通过每月分发预算经费管理提醒函、结合财政资金双监控系统督办资金使用等措施,要求各厅属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等支付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关于厅本部违反约定提前支付合同款的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租赁费12万元。

整改情况:2021年,我厅已通过每月分发预算经费管理提醒函、结合财政资金双监控系统督办资金使用,以及完善资金项目合同台账等措施,监管厅机关各处室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等支付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五、关于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所属广东粤剧院截至2020年底共有130.78万元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相关结余资金已于2021年上缴财政。2021年度我厅每月对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厅属预算单位分发经费管理提醒函,及时汇总预算结余资金,相关资金已经省财政厅批准收回或调整资金使用用途。

六、关于结转1年以上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截至2020年底有62.77万元资金已结转1年以上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相关结转资金已于2021年上缴财政。2021年度我厅每月对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厅属预算单位分发经费管理提醒函,及时汇总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相关资金已经省财政厅批准收回或调整资金使用用途。

七、关于未按规定联合省财政部门制定专项资金“财政事权”管理办法的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截至2020年底仍有2项专项资金未及时制定“财政事权”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2018至2020年我厅专项资金的“财政事权”名称每年均有调整,由于名称暂不固定,按照“财政事权”制定管理办法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管理需要。经沟通,我厅参考其他省直部门的做法,按照专项资金(战略领域)名称来制定我厅主管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附各用途资金的实施细则。目前,我厅已拟定了主管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初稿,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

八、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提交较晚和年度执行率偏低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有2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提交较晚,涉及未执行资金3351.82万元;有20个专项资金项目年度执行率偏低,涉及未执行金额2003.69万元。

整改情况:2020年由于疫情等原因,我厅部分资金使用计划有所调整,以致相关资金分配方案提交较晚。2021年我厅已及时做好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工作,2021年省财政安排我厅部门主管专项资金为56,159万元,至7月底已分配下达资金为55,15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98.20%,同比提高了32.33个百分点。2020年执行率偏低的资金已在2021年基本执行完毕。2021年度,我厅每月提请厅党组专题研究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每月向各市分发经费管理提醒函,并指定专人及时了解和督促对下转移支付市县的资金支出进度,及时跟进项目申报入库和预算编制、绩效考评等与财务相关的工作。我厅今后将继续做好资金分配工作,及时按规定时限报送分配方案,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促进资金提质增效。

九、关于资产管理数据信息不够完整以及无偿对外出借办公用房的问题

审计反映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部分资产信息系统数据缺乏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关键信息;同时存在未经审批无偿对外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整改情况:对于资产管理数据信息不够完整问题,我厅已于2021年11月份聘请第三方进行资产全面清查,已查清缺项资产存放地点和使用人信息,目前正在更新系统数据,重新打印并张贴资产卡片,此项整改工作预计2022年1月份完成。对于未经审批无偿对外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我厅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该出借物业的清退工作,今后将严格落实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出租出借相关物业。

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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