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产〔2020〕14号
各相关动漫企业: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2008〕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我厅定于近期会同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2020年度动漫企业年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一)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及年审申请表;
(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与动漫企业认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一致,特别注意需提交动漫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二、重点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一)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
(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相关要求,动漫企业不提出年审申请或年审不合格的,由省级认定机构收回动漫企业证书,并通报财政、税务等部门。对年审合格且时间超过三年、动漫企业证书超出有效期的企业,由省级认定机构(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收回原证书,更换新证书;
(二)年审材料须用A4纸打印,整理后装订成册。动漫企业提交年审材料一式一份;重点动漫企业提交年审材料一式两份;
(三)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如更名、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经营方向改变等),可一并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四)为掌握动漫企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执行情况,请按照附件5填写《动漫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表》;
(五)通过2019年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将另行公布)必须提交2020年度的年审申请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与本次年审的相关企业请报送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
四、提交时限
2020年度动漫企业年审材料请于今年8月31日前报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1楼窗口办(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联系电话:020-37803312)。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杨荣胜、朱国荣,联系电话:020-37803352、3780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