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
动漫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动漫企业: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产发[2008]51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动漫企业年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1、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及年审申请表;
2、《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材料(与动漫企业认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一致,特别注意需提交动漫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二、重点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1、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
2、《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六条
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相关文件要求,动漫企业年审不合格的,由省级认定机构收回动漫企业证书,并通报财政、税务等部门。对年审合格且时间超过三年,即动漫企业证书超出有效期的企业,由省级认定机构收回原证书,更换新证书。
2、年审材料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动漫企业年审材料一份即可;重点动漫企业年审材料须一式两份。
3、如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如更名、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经营方向改变等),可一并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四、提交时限
年审材料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送至省文化厅一楼窗口办收(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1楼窗口办,联系电话:020-37803312)。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
广东省文化厅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杨荣胜;联系电话:020-3780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