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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22-01-27 10:27 来源 : 本网 作者 : 人事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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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办科教发〔2021〕230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动员并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相关院校积极申报,展示我省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

二、请省内开设戏曲专业的各级各类院校珍惜本次教学成果展示平台,积极支持戏曲专业学生和指导老师参评参展。请申报院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科教综合服务平台(http://kjfw.mct.gov.cn/)或中国戏曲学院官方网站登录“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申请账户并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填报的基本信息、电子照片、身份证明、视频资料等材料要严格按照《第四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内容及要求》上传。

三、鼓励支持包括展示粤剧、潮剧、汉剧、雷剧、山歌剧、采茶戏等地方戏剧以及正字戏、白字戏、西秦戏、花朝戏、花鼓戏、白戏、临剧等濒危剧种教学成果的相关院校积极申报。

四、学生展示部分采用遴选方式。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省教育厅成立联合专家组开展初评遴选,原则上以现场评选方式进行,参评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具体安排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遴选结果将于5月底前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官网公布。

五、教师展示部分采用提名推荐方式。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内各相关院校可按要求推荐参展教师,推荐材料(形式不限)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l_zy2827@gd.gov.cn,逾期不再受理。

六、论文投稿只接收以院校为单位的集体投稿。各院校将本单位所有论文电子版及目录清单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研讨会论文(如:中国戏曲学院研讨会论文),于2022年6月30日前直接发送至承办单位电子邮箱ygc2017@163.com。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26日



相关链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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