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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乙级(二级)及以下资质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0-10-20 09:28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广东省文物局 编辑 : 广东省文物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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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物函〔2020〕160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文物保护工程乙级(二级)及以下资质单位,省古迹保护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发〔2014〕1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定于12月开展文物保护工程乙级(二级)及以下资质单位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31日。

二、年检对象

广东省内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下、施工二级及以下、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单位。

三、年检资料

(一)参加年检的资质单位需按要求(附件1)备齐相关材料,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至省文物局,所报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凡超出规定时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能同时报送的,均不予受理。

(二)兼具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和监理资质的单位,所报年检材料应按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分别报送。

(三)材料数量: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材料一式两份(盖章PDF版、可编辑word版各一份)发送至wl_gdwltwbc@gd.gov.cn。

四、年检结果

省文物局将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示年检拟通过和未通过的名单。公示期间,各资质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个人等可对名单提出意见。公示结束后省文物局将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众服务网公布年检结果。通过年检的资质单位应委派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到省文物局办理年检盖章手续。未通过年检的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逾期未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的单位,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并由省文物局统一收回。

特此通知。


附件:1.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年检材料清单.doc

          2.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及以下资质证书年检申请表.doc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成晖,020-37803840,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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