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文旅资讯 > 政务活动

首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公布

时间 : 2023-07-24 17:33 来源 : 本网 作者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告,2家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公布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分别为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区和潮汕文化(湘桥)生态保护区。

目前,全省共有1个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7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共涉及9个地级以上市,初步涵盖了岭南代表性文化形态,初步形成了系统完整、各有特色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体系。

近年来,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潮汕文化(湘桥)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设立建设管理机构、将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按计划实施总体规划等,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做好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成效明显。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验收公布,标志着区域性整体保护进入新的阶段,下一步建设单位将继续深入实施总体规划,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和培育区域文化生态,推动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情况介绍

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区突出华侨历史和侨乡文化的“侨”文化特色,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组合特点以及生态环境实际出发,以镇为“骨架”,划分22个镇(街)为重点保护区域、51个镇(街)为一般保护区域。2017年以来,江门市委、市政府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高度重视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区建设,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围绕“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根据《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以及《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七年(2018—2025年)行动计划》,积极统筹推进实验区建设并突出多维联动,构建生态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存续状况评估、推进数字化建设、提升传承实践能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各县(市、区)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实现了阶段性建设目标。

图片2.jpg

潮汕文化(湘桥)生态保护区地处潮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湘桥区,史称“府城”,曾为历朝郡、州、路、府之治所,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是潮州文化重要的发源地和核心保存地。多年来,保护区围绕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一是夯实工作基础,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健全各级非遗名录体系,新增潮州菜烹饪技艺、粤绣(珠绣)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动“潮州工夫茶艺”参与“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项目申报,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二是不断加强宣传推广,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非遗购物节等,组织传承人参加国内各类大型展览展销活动,促进非遗交流传播。推动非遗进景区,在广济桥、广济楼等文保单位组织非遗展示展演,广济桥重现“一里长桥一里市”的繁荣盛景。三是加强传承保护,举办多场潮绣、剪纸、潮彩、潮剧、木雕等非遗公益培训班,积极培养非遗传承人,推动非遗进校园,举办非遗校园巡回展览、古韵遗风艺术沙龙等活动,提高非遗保护传承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微信图片_20230724170710.png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