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要求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十四五”时期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十四五”时期广东省文物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措施、保障措施等3大部分15项内容,并从资源管理、文物安全、科技创新、改革创新、博物馆纪念馆、人才队伍等6个方面提出22项主要指标。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建成与文化强省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文物强省。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十四五”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到2025年,文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科技创新取得重要突破,文物机构队伍力量明显增强、结构更加优化,初步实现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考古工作、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博物馆事业发展、社会文物管理等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建成与文化强省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文物强省,考古成果实证岭南地区人类史、文化史、文明史,文物事业走在全国前列。加强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推进广东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十四五”时期广东省文物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筑牢文物保护基础、加强文物科技创新、提升考古工作能力、强化文物古迹保护、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推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推进让文物“活起来”、加强文物交流合作等9项主要任务,明确具体工作举措,以科技创新引领文物保护利用。强化实施保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为全面做好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保障支撑。
至2022年12月,广东省核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2.5万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开平碉楼与村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36处;11个考古发掘项目先后被国家文物局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省共备案博物馆370个,其中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82个,定级博物馆总数居全国第二,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全省博物馆藏品251.98万件/套,其中珍贵文物86263件/套;全省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13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4544件/套,革命博物馆纪念馆57个,革命文物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推进文物科技创新,全面提升全省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促使文物事业更好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