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完善广东省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
调整完善后,联席会议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省社科院等17个单位组成,省文化和旅游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非遗保护有关问题,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协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非遗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