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 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 年广东省体育局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将2020 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库申报的总体原则
(一)加强统筹编报。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和“全省一盘棋” 理念,聚焦主责主业,集中财力办大事。直属各单位、各地级市体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统筹谋划2020 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原则上下放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提前研究梳理,分别列出下放具体项目审批权和保留省级具体项目审批权的资金清单,按照“谁审批具体项目、谁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申报”的原则组织项目库申报。
(三)实行分库管理。项目库分设财政项目库、部门项目库和市县项目库,分别由省级财政部门、省体育局和市县负责管理。省级部门项目库用于储备省体育局直接审批和省级用款单位审批的具体项目,对于省级下放具体项目审批权到市县的,省级部门项目库只反映资金分配的市县和额度;市县项目库用于储备省级下放具体项目审批权由市县审批的具体项目。各市县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录入财政项目库,实行省市县项目库联网、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省级通过联网对市县项目库全流程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四)强化入库约束。省级、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和用款单位要加强项目组织申报、评审、遴选、排序、入库工作,完善2020 年项目储备。未按时完成项目入库的资金,不纳入下一年预算安排或核减预算。
二、做好2020年广东省体育局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入库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前期项目库培训要求,在广东省体育局财政预算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专项资金二级项目(网址:http://xmgl.gdsports.net/bpms/)
2、经审核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二级项目库,各省直单位对应在财政预算系统录入,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试点上线的通知》在财政市县项目管理系统录入。
(二)提交时间及提交资料
1、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入库、排序。9月30日前在广东省体育局项目库提交专项资金二级项目入库,10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在财政库提交(不能修改金额及相关信息)。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正式申报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使用承诺书及申报指南提及的其他资料。
(二)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含县区、县级市、省财政直管市县)的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排序,并将其中省财政直管县(市)单独汇总一并上报。
9月30日前在广东省体育局项目库提交专项资金二级项目入库,10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在财政库提交(不能修改金额及相关信息)。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市正式申报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使用承诺书及申报指南提及的其他资料。
三、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
(二)经费项目申报及报送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对虚假申报、骗取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停止其申报经费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有关单位、地级市体育行政部门在项目库申报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对口业务处联系。
(四)各单位书面文本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体育局经济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1755084277@qq.com)。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过程中,各项目申报问题可与省体育局对口业务处室联系。广东省体育局财政预算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事宜可与省体育局经济处联系,省财政系统问题请与省财政及市县财政部门联系解决。
附件
1、广东省体育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各项目联系人
3、广东省体育局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体育局
2019年9月11日
附件1
广东省体育局2020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竞技体育)
一、财政事权:群众体育
(一)一级项目名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1、补助事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维修改造。
申报范围:各地建设、维修改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可参照《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实施办法(试行)》申报);各地建设社区体育公园(参照省住建厅的社区体育公园补助标准申报)。
(备注:需在广东省体育局财政预算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维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2、补助事项:欠发达地区补助购置全民健身器材。
申报范围:粤东西北地区以及江门、肇庆市。
3、补助事项: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申报范围:免费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
(备注:需在广东省体育局财政预算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4、补助事项:体育扶贫场地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
申报范围:省体育局对口扶贫单位及市县。
5、补助事项:省级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及维修改造。
申报范围:省属公共体育场馆。
(二)一级项目名称: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
1、补助事项:组织开展省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培训;组织开展省级全民健身精品项目、全运会备战项目赛事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审批服务;组织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宣传工作;开展健身气功培训及活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评估、指导服务及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申报范围:承接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的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
2、补助事项:体育扶贫活动开展。
申报范围:省体育局对口扶贫单位及市县。
(三)一级项目名称: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1、补助事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省重点基地、省重点班。
申报范围:被命名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省重点基地、省重点班的训练单位。
2、补助事项:各级各类体校建设。
申报范围:符合《广东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基层体校建设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条件的各级各类体校。
3、补助事项:省级体校二线队伍。
申报范围:省级各类体校。
4、补助事项:输送人才补助。
申报范围:承担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获得输送成绩的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
5、补助事项: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补助。
申报范围:被命名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普通中小学校。
6、补助事项:校园科学健身指导及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省年度青少年各类竞赛(含注册和测试);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及体育文化交流等公益活动;青少年体育政策研究及培训;一级裁判员管理和一级运动员审批工作;体育专业学生支教。
申报范围:经申报确认承接上述各项活动、竞赛、培训、审批等青少年体育相关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
7、补助事项:校园体育文化与交流,开展校园体育活动及竞赛,体育文献资源建设,体育人才培养硬件设施保障。
申报范围:省级体育院校。
(四)一级项目名称:体育改革与发展
1、补助事项:足球改革工作开展,包括足球改革试点市县补助,广东省足球产业研究、足球人才培养、足球造星计划开展、足球支教工作开展。
申报范围:承担足球改革工作的省级事业单位及市县。
2、补助事项:体育产业与宣传交流工作开展。包括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开展;全省体育产业干部培训;举办广东省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广东省体育产业发展论坛等;体育产业空间规划;体育产业相关课题研究;广东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评选;体育宣传平台建设、舆情监控等体育宣传工作。
申报范围:承担体育产业与宣传交流的省级事业单位,承担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的各地市体育部门
二、财政事权:竞技体育
(一)一级项目名称:资助举办竞技类体育赛事
补助事项:资助举办或承办全国赛事或活动;举办举办或承办全国以上赛事或活动。
申报范围:举办或承办全国及以上体育赛事的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
(二)一级项目名称:备战重大体育赛事
补助事项:支持备战2020年第32届夏季奥运会、2020年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备战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2022年第24届冬季奥运会及参加其他重大体育赛事。
申报范围:省直属各训练中心、备战单位,承担省备战任务的市县。
(三)一级项目名称:运动队保障
补助事项:支持省级优秀运动队、训练单位改善训练生活、设施条件,退役运动员转岗培训等工作开展。
申报范围:省直属各训练中心、备战单位,承担退役运动员转岗培训工作开展的单位。
附件2:
各项目联系人
附件3
广东省体育局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