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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4-06来源:广东省体育局作者:字体:[  ]背景颜色:

一、起草背景及简要过程

为规范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我们起草了《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起草后,我们书面征求了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以及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我们对《办法》进行认真修改,形成了《办法(送审稿)》,经省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最终形成《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实施办法(试行)》。

二、主要思路和目的

在《办法》的起草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以下两点思路和目的:

一是立足省体育局职能定位,进一步规范使用省级体彩公益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全省建设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着眼于全省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精准扶贫补短板,力促粤东西北地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达到省的要求。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和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14〕163号)的要求,我们在起草《办法》的过程中,主要从总则、职责分工、援建内容要求、项目申报和审批、信息公开、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和附则等七大方面对省级体彩公益金援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进行细化规定。

四、发文形式和有效期

出台《办法》是履行省级体彩公益金计划、审核、审批、实施和监督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规范,以广东省体育局的名义发布实施。  

施行日期为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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