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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双公示”目录

发布日期:2020-07-08来源:本网作者:字体:[  ]背景颜色: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省体育局

行政许可1

举办跨地级以上市临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竞赛、表演活动的审批

《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组织

行政许可2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2.《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3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第二次修正);2.《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

行政许可4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1995年主席令第55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2006年粤府令第106号);3.《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10年年修正本)(1998年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

省体育局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2003年国务院令第382号)

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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