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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9: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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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现公布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https://td.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编:510101 电话:020-837307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准确执行《条例》,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工作公开透明,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942条,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政策法规类133条包括政策解读(图解)20条,部门文件108条,政务动态类365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1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总访问量达379万次。微信公众号“广东交通”共推送817篇稿件,总阅读量111万。其中,《赣深高铁明天通车!广东实现“市市通高铁”!》等9篇文章阅读量破万。2022年1月,被交通运输部授予“2021年度十佳政务微信公众号”。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程序,积极主动作为,以完善制度为重点、以案例指导为抓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8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66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7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6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0宗;不予处理17宗;其他处理1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2起,1均维持结果,1未判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结合省交通运输厅“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对原有基本目录进行更新、优化,形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按照《目录》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进行更新、优化,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一是及时更新厅网站发布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入口链接,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提升办理质量。二是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疫情期间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工作具体实际,新开设“疫情防控专栏”“春运专栏”“重型货车安装使用只能视频监控报警工作专栏”等。三是加大对厅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和创新力度,持续健全完善厅门户网站功能。

  (五)回应关切方面。强化政策解读回应,2021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0篇,共开展访谈活动3次,规范网民留言办理,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1439条,已办理回复1413条,平均办结天数1.7天。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体现。及时研究办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2021年办理建议提案共计304余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二是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办理。2021年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2267件,办理网上信访2042余件,均能做到严格执行《广东省信访条例》等规定,把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反馈、督查督办等关键环节,作为刚性要求和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处理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1

2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17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7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2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0

1

0

0

0

0

1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7

0

0

0

0

10

(七)总计

66

17

0

0

0

0

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政策发布后同步解读、意见征集及时反馈有效留言结果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文件同步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新型平台作用,提高政策性文件解读的时效性和清晰度。二是对公开征集的留言进行及时反馈结果,提升公众对和政府沟通的体验度和便民度。三是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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