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 >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15: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

粤交基〔2024〕25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通知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125-1-2021)要求,2024年4月25日至26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核查,该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合格。现将该项目《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2024003号)印发给你司,请严格落实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单位应加快取水管道(右线)尾留工程实施,尾留工程完工并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并将相关资料报潮州市交通运输局。请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实施过程监督指导。

  二、加强码头运营管养工作,按规定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做好码头设施的防腐工作,加强工程的沉降位移监测,做好构筑物及相关设备检测维护,做好航道、港池区域水深测量、维护,确保码头设施状况良好。

  三、应按照码头竣工验收确定的泊位性质和功能接靠船舶,不得超过码头靠泊等级及不符合设计功能接靠船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通航及防台等工作的管理,按规定对码头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确保码头安全生产。

  附件: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2400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3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