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安函〔2023〕72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佛山、东莞、珠海市轨道交通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省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投集团,省智能交通协会、省公路学会、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省交通运输协会、省道路运输协会、省危险货物运输协会、省船东协会、省港口协会:
为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我厅建立了交通运输安全专家库,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过专家申报、所在单位初审推荐,我厅审核确定了首批243人、461个领域入库名单(一名专家可申报多个领域)。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并协助我厅完成动态更新的具体工作。
二、各入库专家要自觉接受省交通运输厅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行业规范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省交通运输安全专家的通知》(粤交安函〔2022〕731号)要求,依规合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专家库选请专家,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请各专家所在单位给予支持配合,为专家参与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家名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