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报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结果。
其中,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地市和单位:深圳、广州、东莞、肇庆、佛山、汕尾等6个市;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公安厅以及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供销社等11个单位。
考核等次为“良好”的地市和单位:茂名、惠州、河源、江门、汕头、云浮、潮州、阳江、梅州、中山、清远、韶关等12个市;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广东海事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广东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以及省地质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省民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省民族宗教委、省代建局、省商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省地震局等26个单位。
通报指出,2021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有力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1%、10.5%;发生较大事故26起、死亡93人,同比分别下降31.6%、36.3%,摘掉了多年来较大事故总量全国第一的“帽子”;连续第3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同时,通过考核巡查,也发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逐条逐项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和“广东65条”硬措施落地见效,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和成效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