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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06-10 18:5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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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21〕15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凌伟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的建议收悉。经我厅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十分赞同代表们提出的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的建议。2020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2020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明确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摸清底数、明确目标,优化管理、精准施策,聚焦砂土路改造,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至2020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完成砂土路清零改造和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改造,铺装率达到100%、等级率达到99.9%。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设计管理,2019年1月,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农村公路设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应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路网布局、交通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你们提出的“新建村道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路肩宽度不小于0.5米。有条件的尽可能采取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少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5.5米,路肩宽度不小于0.5米的建设标准”的建议。《指南》已有明确规定:新建农村公路至少达到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即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经沿线村民同意,有条件的宜宽则宽,预留乡村发展需要,路基宽度宜一次性采用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四级公路双车道路基宽度宜采用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6米。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主体在县级人民政府,施工图设计亦由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地方可根据《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等级和预留条件。

  同时,根据农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通建制村四级公路单车道改双车道、四级路升三级路改造等将是“十四五”时期的建设重点,建议地方做好对应项目的规划和储备,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纳入省涉农项目库,争取涉农资金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路面宽度小于4米的,应该安排错车道建设。数量每公里不少于三处(已建好的路面,有条件也应该重新安排错车道的建设)”的建议,《指南》也有明确规定:路基宽度4.5米时,原则上应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因地制宜设置,相邻距离一般不宜大于300米。地方也可根据《指南》的规定,因地制宜增设农村公路错车道。

  专此答复,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勇,020—8382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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