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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6-25 18:3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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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19〕169号A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蔡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雷州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一直重视和支持我省粤东西北地区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以及“压省级,保地方”的思路,省财政不断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省级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规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厅在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时,重点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倾斜。2018年-2019年,省对雷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的补助资金投入达1.3亿元,2019年省财政安排雷州市其他涉农资金约4.47亿元。
        二、2019年,按照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有关要求以及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由市县统筹实施的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含农村公路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资金按规定分类整体下达,资金额度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市县结合实际具体确定急需安排的项目,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后县级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省不再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三、目前,我省在全力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文件,地方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以上文件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并指导和督促湛江市结合本地区实际,使用好中央和省下达的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涉农资金和省专项财力补助等,统筹安排和合理制定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倪宁,联系电话:(020)8385822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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