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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6-25 18:4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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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19〕166号A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3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韩之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打赢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交通先行,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厅不断加强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研究。我厅草拟的《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同时,我厅还印发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实施细则、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化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规划布局的实施意见、省级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等指导性文件及规划。以上文件及规划,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法治保障、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和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指导地方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建、管、养、运”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强化督导考核等,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地落实。
        二、省一直重视和支持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以及“压省级,保地方”的思路,省财政不断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省级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规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2018年省财政安排34亿元支持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肇庆、江门等地市未通客车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镇到行政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三项工程建设,同时将农村公路养护标准提高一倍。2019年,省财政安排39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水平,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三、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有关要求以及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由市县统筹实施的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含农村公路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资金按规定分类整体下达,资金额度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市县结合实际,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后县级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省不再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建议汕尾市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下达的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涉农资金和省专项财力补助等,进一步促进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发展。
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并督促汕尾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安排,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倪宁,联系电话:(020)8385822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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