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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6-13 14:5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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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办函〔2019〕1127号   A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肇庆市作为我省珠三角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在全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起着关键战略作用。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省大力支持肇庆市交通建设,陆续开工建设广昆高速公路、广佛肇高速公路、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汕昆高速公路龙川至怀集段、怀阳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等。截至2018年底,肇庆市通车高速公路里程约508公里,密度约3.4公里/百平方公里,为肇庆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一是加快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怀阳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等粤西地区重要辐射通道的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普通国省道整治工程,进一步优化区域普通公路路网。  
二、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将连接珠三角新干线机场,与二广高速公路、高恩高速公路一起形成珠三角西部地区一条纵向出海通道,实现肇庆、云浮等地与珠三角新干线机场的交通基础设施对接联系,其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促进珠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已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修编)。我厅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已于2017年组织完成工可报告专家评审,目前正在进行工可报告的修编。我厅将协调肇庆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关于项目预期收益差,投资人招标难度大的情况。建议肇庆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交通量预测情况,以及珠三角新干线机场规划建设情况,适时建设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宜首选采用经营性模式,对于项目是否采用政府收费公路模式,建议结合国家和省的收费政策、交通量预测和财政承受能力等综合确定。  
四、关于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省自然资源厅   将加强对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沿线有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督促其抓紧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入库要求,尽快申报用地预审。同时,   省自然资源厅将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作用,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抓紧组织项目踏勘论证,及时审查上报自然资源部,并积极协调部加快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  
关于项目穿越西江肇庆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问题,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工程建设的,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议肇庆市尽快编制影响评价报告书,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程序抓紧向农业农村部上报。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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