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呈批表》、《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批表》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粤交法函〔2010〕734号的要求,于2010年7月1日前将“五五”普法自查报告(《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附在自查报告后),2-3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材料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赵俊 联系电话:020-83811924
附件:1. 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2. 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呈批表
3. 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 工作者呈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