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策文件 > 许可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迅隆5”高速客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12-29 23:1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

粤交水运字〔2021〕6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迅隆5”高速客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深圳招商迅隆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办理航线续期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所属的“迅隆5”高速客船(总吨位282、净吨位94、载客量188位、主机功率2×1050KW)续期,航行深圳市各对外开放客运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航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0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应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迅隆5”高速客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pdf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