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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7-01 11:2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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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2〕3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40 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2〕282 号),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道路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税务局对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监管对象开展。6月20至24日,联合检查组重点围绕公司(企业)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车辆及人员管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应用等方面,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分两组对惠州、汕尾、中山、江门、茂名和潮州市等39家“两客一危一重”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单位及网约车平台企业,开展了实地检查。大部分道路运输受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较为规范,但在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措施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营资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方面未能随着企业内部情况变化而及时调整更新。部分抽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业务范围不一致。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双证”持有率占比较低。

  (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亟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及“两类人员”考核工作尚未全面落实。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内容针对性、实用性不强。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人数远小于驾驶员总人数,未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全员覆盖。

  (三)企业人员及车辆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抽查企业,特别是普通货运企业和机动车驾培机构,缺乏对企业(机构)名下车辆和驾驶员的有效管理措施,存在“失管”或管理不到位情况。部分“两客一危一重”企业对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中存在安全驾驶隐患的驾驶员,缺乏后续处置措施。部分抽查企业车辆技术档案不完善,车辆行驶证等资料信息未及时更新,车辆年度维护计划、维护记录台账欠缺。

  (四)企业现场规范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停车场、经营场所、训练场地未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备。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作业现场工具、零件杂乱摆放,举升机等设备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部分抽查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未按要求配置辅助后视镜和计时终端,上传至省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上的异常学时占比较高。

  (五)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与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单位签订达标核查工作委托协议,未明确委托双方权利义务。部分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单位未对车辆达标核查原始记录表进行归档管理,达标核查工作时间过短,达标核查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相关企业的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以问题为导向,立即整改落实。被抽查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的具体问题,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做到问题清零、隐患清零,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生产及日常管理规范水平。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厅。

  (二)进一部压实责任,落实制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管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针对性地监督指导,及时堵塞安全生产隐患漏洞,不断规范企业日常管理。

  联系人:陈洁,电话:020-83730800。

  附件:2022年度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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