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供应商遴选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新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蓝皮书。
二、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征集到4家供应商,分别为深圳市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广东省交运新能源汽车发展服务中心、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深圳市集装箱运输协会。经资质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是深圳市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广东省交运新能源汽车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集装箱运输协会。
三、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评分最高的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其中深圳市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得分47.73分、广东省交运新能源汽车发展服务中心得分71.00分、深圳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得分44.56分。
四、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广东省交运新能源汽车发展服务中心。
五、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元整(¥297,000.00)。
六、服务内容和承诺:
详见购买服务公告。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