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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3 18:4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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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0〕24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省物流协会、省物流供应链协会、省城际运输协会、省船东协会: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转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切实做好冷链运输从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企业,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等要求,为运输一线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消毒用品和装备,协调在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车作业场所入口配备体温检测设备,直接接触进口冷藏食品及其包装、集装箱的运输从业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并至少在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深圳、珠海市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要继续加强粤港、粤澳跨境货车司机的“三点一线”闭环管理。

  二、严格落实企业运输装备消毒防疫处理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承运企业做好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船舶、集装箱等运输装备的消毒防疫处理工作。对装载进口冷链食品的厢式车辆,在每次重新装载货物前均要对厢体内外部进行重新消毒。

  三、切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信息登记各地各单位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承运企业,严格查验所运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及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货物信息、车船和人员信息、收货人和装卸货信息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要督促相关货运场站、港口等如实登记进出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船及驾驶员信息。

  四、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对进口冷链食品样本采集、可疑货品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协助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应急处置、环境消杀等工作,推动进口冷链食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切实防范进口冷链食品在运输环节的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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