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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调整我省行政执法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07 14:17 来源:交通运输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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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公路局、航道局、质量监督站、琼州海峡办:

现将省法制办《关于调整我省行政执法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府法〔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交通 法制 执法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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