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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的通知(粤交基函〔2014〕24号 )

发布时间: 2014-01-06 12:29 来源:厅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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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基〔20101755号)、《关于修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基函〔20112712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材料供应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121011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636号),充分做好2013年度在建项目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经研究,厅组织开展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114(星期二)下午14:3017:3014:15前报到完毕。

二、培训地点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电话:020-37200139)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

(一)在我省在建高速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施工、监理企业本部负责信用评价填报工作和从业项目经理部(具体标段)、总监办从事信用评价填报工作的人员。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包括路基、路面、桥隧、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施工标段以及负责材料供应的从业单位。

(二)在我省从业的公路设计企业(限具有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各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公路设计企业)。

(三)项目业主及其上级管理单位负责信用评价填报、审核工作的人员。

(四)有关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市港务(口)局及省公路局、航道局,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交通实业投资公司等负责信用评价填报、复核工作的人员。

(五)需要参与2013年度信用评价项目的从业单位。

以上参加培训的人员将具体负责管理系统的操作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安排具有一定电脑操作知识、熟悉工程管理的12人参加。已参加过往年宣贯培训的单位可视情况自愿参加;公路设计企业以及初次参加评价的其他单位请务必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宣贯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评价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五、其他

(一)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会议。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自理。

(二)培训资料包括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手册等,在报到时按报名人数领取。

(三)由各项目业主通知项目从业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本部和项目部,并汇总参会单位名单;其他单位参加培训名单直接报送。具体参会单位和项目情况附后(附件1)。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110日下午16:00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邮箱gdjtzj@126.com

(四)具体培训会务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联系人:林旭坤,电话:020-36606726,传真:02036608075

 

附件:1.参与信用评价项目清单

      2.参会回执

 

 

 

                   广东交通运输厅

               2014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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