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的规定,经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初审,我厅审查,拟同意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资质复查审查意见,现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4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受理部门:驻厅监察室,联系电话:020-83730067,83804012;厅基建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834904,传真:020-838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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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资质复查审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