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2004 年第5 号)和《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厅质监字〔2007〕246 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申请水运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复查的监理单位”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该监理单位通过资质复查,现予以公布。
请通过资质复查的企业携带企业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明、原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到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取新证,联系电话:020-36603918。
厅基建管理处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