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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19 11:35 来源:综合运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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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厅函职〔2014〕66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教练员资格申报、初审以及材料上报等工作。经初审合格,报名材料齐全、装订规范的,请汇总后填写《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材料初审合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与报名材料一并于6月13日前报送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各地初审合格人员,由申报者本人或所在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评审费、鉴定费汇入下述账号,持汇款凭证换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开具的评审费发票。
开户名: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开户行:广发银行龙洞支行
帐 号:1220-0451-6018-0010-88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关于开展2008年度交通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厅评价字〔2008〕65号)要求执行(每人400元);鉴定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3〕1164号)要求执行(每人600元)。
三、厅委托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做好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为方便及时沟通联系,请各地填写《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联系表》(附件5)于5月9日前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相关公告、通知以及开展情况等信息,请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www.gdcd.gov.cn)查阅。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
1.省交通运输厅 钟子芳、吉波
联系电话:020-83730806、83730800
2.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陈柯漫
联系电话:020-83732292,传真:020-83732283
电子邮箱:chenkeman@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407室
邮政编码:510101
3.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连葆华、林睿敏
联系电话:020-37395709,13729864249、13662489756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厅函职〔2014〕66号)
      2.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材料初审合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关于开展2008年度交通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厅评价字〔2008〕65号)
4.《省物价局关于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3〕1164号)
5.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联系表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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