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省民政厅在广州举行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据会议介绍,我省将强化低保兜底作用,精准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立了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出台了一揽子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兜底保障范围持续扩大,排查扎实推进,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有力服务了全省脱贫攻坚大局。
如何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我省将在低保兜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等方面继续发力。在低保兜底方面,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同时,精准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组织对60岁以上、重度残疾人的低保单人户进行筛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统筹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类签订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并按时足额发放照料护理金。全面摸清集中供养需求,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逐一签订集中供养意愿书,及时安排入住供养服务机构。
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加强对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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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