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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政部门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

2021-02-08 10:51:29 来源:本网原创稿 阅读次数: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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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将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切实抓好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用心用情下基层走访慰问“送温暖”

  2021年春节前夕,广东省民政厅精心组织,全厅动员,厅领导以分片包干“全覆盖”的方式,分为9个工作组,赴全省21个地级市的直属单位、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困难群众家庭、省定定点扶贫村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走村访户向民政服务对象和困难群众赠送慰问金及慰问品,同时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

  此外,省民政厅督促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组织力量、整合资源、链接物资等方式,广泛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自2020年12月入冬以来,截至2月8日零时,全省共派出工作组9980个,探访慰问及救助困难群众25.39万人,向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663.19万元,发放棉被11.45万床、棉衣裤7.56万套、食品等其他生活物资7.82万件。春节期间,各地将继续加大走访慰问力度,采取入户探访、电话访问、发放御寒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方式开展“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年、温暖过冬。


打够打足基本民生保障资金

  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含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77.3亿元及2021年省级财政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19.5亿元,督促各地春节前将各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同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密切监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情况,指导各地达到条件立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随物价上涨而降低,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舒心过春节。


做深做实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

  各地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走访探视,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出台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明确重点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各地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联动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露宿人员巡查救助,按照分类救助,落实护送交接手续,加强入站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和身体、精神状况检视,妥善做好站内受助人员生活照料,确保救助不断点。自2020年12月入冬以来,截至2021年2月8日零时,全省共出动街面巡查救助车辆12652车次、工作人员55368人次,街面巡查16458次、街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317人次,发放棉被3263床、棉衣裤套6724件、方便面等食品20170件。

  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各村(社区)一一确定联系人、落实照护人,对20.3万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巡视探访,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探访,及时了解生活情况,做到“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安全有人关注”。

  对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加强摸底排查,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定期开展巡访和探视工作,重点了解日常生活需求、健康状况、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和关爱服务。

  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作用,春节前夕组织集中摸排,对父母外出务工就地过年、家庭监护缺失、监护能力不足的儿童登记造册,强化监护责任落实,确保每名儿童有明确的被委托照护人,根据需要切实履行临时监护职责,严格做好日常疫情防控,统筹协调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开展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帮扶。

  此外,充分发挥“12349”民政热线和各地社会救助、困境儿童服务热线作用,24小时畅通救助申请渠道。


从严从细抓好疫情防控

  各地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牢牢守住“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影响而挨饿受困”两条工作底线。

  切实筑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省民政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救助管理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民政直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冬春季(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将1月15日至3月8日设为春节疫情防控特别防护期,以高于社会面的防控标准,要求各地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个人防护责任等“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安全保障措施,分类分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统筹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值班值守、接种新冠疫苗等工作。

  全力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简化申请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取消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失业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走访探视、摸底排查,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确保老年人、未成年人过一个安全年、开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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