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隔绝病毒传播途径,现就全国性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发出如下倡议:
一、减少现场办理
全国性社会组织服务大厅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为避免人员聚集大厅,造成交叉感染,提倡全国性社会组织减少现场办理业务。对于咨询政策的,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指南了解或电话咨询相关业务。对于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可以电话预约、事先咨询了解大厅人员聚集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二、推行网上办理
全国性社会组织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选择“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的具体事项进行网上填报。经网上初审同意后,打印签字盖章,将全部有效材料寄送全国性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地址见后)。为确保申报材料完备齐全,请仔细查看所需材料清单和填报须知,也可拨打服务大厅电话进行咨询。邮寄申报材料时,务必在邮寄的材料中留下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并在信封明显处注明“登记材料”“社会团体年检材料”或“基金会(慈善组织)年检年报材料”,以便高效分类处理。相关批复、证书及印章等将以邮寄方式寄至全国性社会组织。
三、强化防控措施
1.全国性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服务,加强大厅通风和消毒,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2.全国性社会组织人员前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应配合疫情防控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的,暂不要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3.全国性社会组织人员办理业务全过程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的安全距离。为防止交叉感染,请尽量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离开大厅时,请将使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身带出并妥善处置,不要随手丢弃。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大厅办事秩序,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
全国性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8室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邮政编码:100006。联系电话:
(1)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章程核准,负责人备案:(010)58124116、4117。
(2)社会团体年检:(010)58124122。
(3)基金会(慈善组织)年检年报:(010)58124119。
(4)社会组织审计、证书印章: (010)58124120。
对社会组织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相关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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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