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严格工作措施,强化分类科学防控,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其间对养老机构、敬老院等进行了巡查暗访,各地防控工作抓细抓实,全力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导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院内卫生清洁和消毒管理,做好医疗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等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室内通风。对在住老人进行体温监测,加强对在住老人和工作人员开展防控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自1月27日起,通过工作人员现场量体温、镇卫生院入院体检会诊和工作人员家庭排查等方式对全市养老服务重点人群开展排查,共排查福利院10间、敬老院88间、民办养老机构16间以及养老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和探访亲属等。自1月31日起,对全市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严禁不必要人员进出。
二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全市所有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接待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各界参观慰问,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各机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在加强组织领导、日常防控工作、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措施、应急保障和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等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疫情防控。严格入站程序,加强对救助人员的问询和身体检查。严格站内监管,取消站内集体活动。加强在站人员身体检查,严禁站内人员随意外出,加大服务场所卫生清洁和消毒力度。组织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疫情防控和救助工作。1月23日至2月1日,全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人次,目前滞留(含在站、送医、托养人员)179人,均无异常。
四是加强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自1月29日起,全市各殡仪馆全面暂停遗体告别、守灵、骨灰祭祀等聚集性殡仪服务,对已预约告别仪式的,逐一电话通知取消并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且参加人员严控5人以下,并逐一进行详细的登记。在全市各殡仪馆、公墓、骨灰楼等殡葬服务机构张贴和滚动播报温馨提示,宣传劝导从简快办丧事,严格控制到馆人数。各殡仪馆全面加强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对所有进入殡仪馆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要求佩戴口罩。各殡仪馆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遗体的消毒防疫处理,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或疑似死亡病例遗体处理预案,全力防止疫情在殡葬场所传播。
五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全面取消2月2日对外开放婚姻登记服务项目,并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及韶关发布、韶关家园等平台向社会公告。全市共有248对新人预约于2月2日登记,均已电话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均无不满情绪。加大宣传力度,劝导群众避开2月14日、2月20日、2月22日等高峰日期登记。积极筹措配备防疫物资,加强对各婚姻登记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对婚姻当事人实施体温监测。
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向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发出暂停举办会议、聚会、聚餐、展览和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的倡议书。各民办非营利性展览馆、艺术馆等场馆(所),一律暂停开馆(场);各类民办非盈利性培训机构,暂停集中开班上课等相关活动;各民办非营利性医疗、养老、康复机构,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防控工作预案,紧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和有关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共同落实好对各社会组织从疫情发生地返韶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管理报告。加强对各社会组织有关人员在外地过春节特别是湖北籍人员返韶情况跟踪,动员在鄂人员暂不回韶,积极协助解决社会组织防疫期间遇到的困难。
七是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印发《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动员全市社会组织依法积极参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号召各社会组织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捐助急需物资。如韶关市浙江商会向市疾控中心捐赠一批新冠病毒防疫物资,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1000个、电动喷雾器10个等物资,总价值13.8万元。另外,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市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蜗牛公益互助会、乐善义工会、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相关服务活动,配合村(居)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发布公告,倡导韶关市各级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韶关市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截止2月7日,我局动员各级社会组织为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大力捐赠物资,为相关机构捐助提供病毒检测试剂盒1000个、电动喷雾器10个、消毒液2吨、口罩11700个、医用手套3200双,还有价值13万粮油蔬果等生活物资,共计接收捐赠人民币54.901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目前,共有7家社工组织参与入户走访、防疫宣传等工作。
八是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村(社区)成立联防联控工作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重点群体。我市各地村(社区)积极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微信、电话等教育群众在疫情存续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探亲访友和聚餐聚会。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等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卫生消毒、开窗通风、来访人员体温检测等措施,坚决避免社区服务设施人员聚集。制定《韶关市民政局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方案》,综合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及时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实施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九是加强内部防控。组织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共455名职工健康状况和出行状况进行动态排查,密切关注去过或路经疫情重灾区职工或职工家属健康状态,排查出与疫情重灾区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人员7名。凡是去过或路经疫情重灾区、春节期间出现在大型聚会或宴席等人数较多的场合的、接触过疫情重灾区人员的,或有发热、咳嗽、呕吐、乏力等症状的,一律要求居家隔离14天,并实时关注隔离人员健康状况,视病情症状及时指导就医,确保疫情不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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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