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以及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发挥社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省民政厅决定开展“牵手行动”。
现将《关于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积极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
厅事务处杨琼婉020-83514150 83514150(传真)
省社管局何靖澄020-83351897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5月17日
关于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以及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发挥社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省民政厅决定开展“牵手行动”(组织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关爱保护活动)。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遵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有效促进社会帮扶资源向贫困地区汇聚,不断延伸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渠道,拓宽关爱方式,丰富关爱内容,切实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和帮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牵手行动”,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动员社会组织走近儿童福利院,走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发挥社会组织在儿童保护中的独特优势,从帮助留守和困境儿童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在帮教助学、成长教育、医疗帮扶、心灵关怀、扶贫帮困、优化环境、公益倡导等方面主动作为,实现儿童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合力关爱的良好格局。
三、关爱形式
(一)帮教助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先扶智,决不能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递”。鼓励社会组织为留守和困境儿童链接良好的教育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顺利完成学业,为考学升学提供咨询辅导,奖励优秀老师、学生,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大学生支教、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城乡教育交流等方式,补充乡村学校教育力量,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
(二)成长教育。鼓励社会组织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如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卫生知识宣讲活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活动等,提升儿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引导儿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犯罪问题发生;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儿童防火、防水、防电、防拐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心灵关怀。鼓励社会组织探索关爱保护创新模式,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监护指导、同辈支持、权益维护、资源链接、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加强精神层面的关爱保护。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开设心灵热线和知心电台,推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援助、成长陪伴和危机干预服务,疏导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促进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人格健康发展。
(四)医疗帮扶。鼓励医疗卫生行业等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因自身残疾、疾病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儿童提供包括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内容的康复服务,为孤弃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体检服务或购买大病、人身伤害保险服务。
(五)扶贫帮困。留守和困境儿童数量较多的地区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仍有部分留守和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数量较多,尚处于满足温饱问题的阶段,存在生活困难、营养不良、住宿简陋等问题。社会组织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物质帮助,如食物、学习用品、御寒抗暑用品、日常药品等基础性物质,满足儿童学习生活的需要。
(六)优化环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较落后,留守和困境儿童的活动场所简陋,活动内容单一,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链接爱心企业,结合走访地区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如儿童之家、阅览室、图书室、舞蹈室、文化体育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儿童托管服务中心等,建设儿童关爱服务的阵地,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七)公益倡导。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优势,在医疗、卫生、教育、司法、文化、科技、社工等领域积极关注和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社会正面力量的宣传倡导,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加入儿童保护队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省民政厅向全省性社会组织发出《关于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的通知》,接受登记报名。
(1)报名办法:①在省民政厅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网址:www.gdmz.gov.cn、www.gdnpo.gov.cn),并以邮件(gdjiuzhu@163.com)的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5月20日至5月31日。
(二)动员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省民政厅于6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完成授旗仪式。省民政厅根据报名情况,综合各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将100家社会组织分成15个小组(每小组6-7个社会组织),分别到15个经济较落后的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湛江、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开展关爱活动。
(三)实施阶段(6月10日至8月31日)。按照每小组(6-7个社会组织)至少走访一家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和不少于4个村(居)困境和留守儿童家庭的目标,每小组内各社会组织可根据实际进行分工合作、分头行动,并结合自身优势特长和走访地区的需求,开展不同关爱形式的活动,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内容。届时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需组织有关媒体对所在辖区的走访关爱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并及时将宣传报道情况报送省民政厅。
(四)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在活动实施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于9月10日前报送相关总结材料(含文字、图片、音频等各种素材),省民政厅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分享活动感受,总结活动经验,颁发活动纪念证书,探讨结对帮扶的可能性,推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是鼓励、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体现,是联系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困境和留守儿童的重要纽带,也是健全儿童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本次“牵手行动”全面铺开、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参照省厅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计划,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牵手行动”。
(二)明确工作职责。活动涉及多个部门和社会组织,覆盖范围和涉及领域宽广,参与群体和受众对象众多,部门和组织之间要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加强沟通,确保活动的每个阶段都不留死角、不剩空档、不漏盲点。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留守和困境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认真协调好社会组织与走访地区的对接联系,主动联系有关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汇总报送宣传报道情况;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牵手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响应,踊跃参与,真正地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活动过程中注意收集素材,及时报送情况。
(三)加强宣传倡导。“牵手行动”开展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及社会组织在保护儿童隐私权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多种形式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典型做法及成效,以“牵手行动”为契机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儿童关爱保护,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儿童关爱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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