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广东省民政厅举办了全省婚姻登记工作视频培训班,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洽平出席并讲话。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同志,各婚姻登记机关负责人约300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培训。
方洽平指出,《民法典》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是今后婚姻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对婚姻管理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这次培训的任务就是学习贯彻《民法典》,贯彻落实全国婚姻管理培训班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精神,提高全省婚姻管理工作人员的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各地要按照培训要求,尽快落实各项调整,真正掌握政策要求,抓紧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民法典》实施后,全省婚姻登记工作正常、有序、顺利开展。
方洽平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婚姻管理法治要求。及时更新婚姻登记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在婚姻登记场所和相关网站公开,让群众知悉婚姻登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做到便民利民。要让每一名婚姻登记员切实掌握《民法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要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把探索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开展婚姻登记市内通办,有条件的地市可以积极探索“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有关工作,不断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要坚持数字思维,提高婚姻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省婚姻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配备与系统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用好用足信息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要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积极开展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新技术的应用实践。要进一步提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质量和水平,抓紧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不断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要坚持移风易俗,建设新时代婚俗文化。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进婚姻领域专业社工队伍和机构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注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构建婚俗新风中的重要作用,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反对利用婚姻敛财,抵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闹婚、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建设新时代广东特色婚俗文化。
培训班传达了全国婚姻管理暨信息化建设培训班主要精神及贯彻意见,解读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介绍并演示了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调整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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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