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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4-08-16 17:34:5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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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审核等程序,并报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了正式推荐对象名单(见附件),其中: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9、劳动模范4人、先进工作者5人。现将拟正式推荐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819日至8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23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形式,向全省评选推荐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525室(省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5950703020-83134955

  电子信箱:mzt_rsc@gd.gov.cn

  附件: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816

  附件

  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9个)

  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佛山市民政局

  惠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汕头市福利院

  中山市救助管理站

  揭阳市救助管理站

  江门市殡仪馆

  二、劳动模范(4人)

  汪云芳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护理部副主任(专业技术六级)

  钟永萍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一部护理长(主管护师)

  张晓茹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九级)

  杨丽霞   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副站长

  三、先进工作者(5人)

  陈   霞   梅州市大埔县福利院副院长

  朱正香   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黄剑波   河源市连平县殡仪馆馆长

  杜明主   云浮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李   笑   肇庆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管理九级、专技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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