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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2-01-20 10:01:22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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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李家坟村等单位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的通知》(民办函〔2021〕77号),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寮采村等20个村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将试点创建列为2022年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资金资源,强化服务保障,有力开展试点创建。要督促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案中明确的实验主题、任务和进度,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完善制度程序、拓展参与实践、提升协商质效。省厅将适时开展调研指导。

  二、及时总结创新实验成果。各地要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参照《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以准确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推动试点单位创新实验与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精准衔接。要及时总结试点单位创建的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成果,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创新经验。

  三、做好项目储备和宣传工作。各地要以此次试点创建为契机,立足本地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区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和较强创新积极性的行政村作为储备单位,选取2-3个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指导行政村运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开展议事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议事协商氛围。

  今年12月底前,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将试点单位的基础数据、基本情况统计摸底和本地区村级议事协商的成熟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汇总整理报送省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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