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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公告

2021-11-03 17:10:1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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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下在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广东省公共危机志愿服务协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广东省巾帼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

  广东省救援辅助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

  广东省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仲明助学志愿服务促进会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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