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1212号
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省民政厅负责省级慈善信托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2020年度检查名单现经“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得出,通过随机抽取软件抽取你单位为检查对象,抽取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副处长董莹、四级调研员谭琭为执法检查人员,执法证号分别为O063676、O064136。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信托财产管理使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履行信息公开等情况。
检查对象需准备的材料:
(一)信托文件;
(二)历年来工作报告;
(三)各项规章制度;
(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五)慈善信托产品一览表(包括产品名称、成立日期、到期日期、投资标的、产品类别、至2020年10月31日的资产规模等);
(六)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履行信息公开情况佐证材料;
(七)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三、检查步骤
(一)书面自查。被检查慈善信托受托人收到检查通知和广东省慈善信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后,应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结果。
(二)听取汇报。检查人员到慈善信托受托人注册地址听取情况汇报。
(三)现场检查。查阅慈善信托有关材料;查看信托财产管理使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四)结果公布。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五)依法查处。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省民政厅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东省民政厅提出,由广东省民政厅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你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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