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力广东“三农”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确保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重点支持一批县镇村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快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作用,优化组团帮扶机制和帮扶队伍,深化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就业帮扶,实现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45个县(市)帮扶协作全覆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关注脱贫户就业与收入情况,精准识别监测对象,抓紧抓好常态化监测帮扶;分类调整优化行业帮扶政策,拓宽脱贫户增收致富渠道;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研究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机制。
《意见》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进行了部署,要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优化社会救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推进实施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健全县镇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发展养老服务,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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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