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救助更有力度、识别更有精度、帮扶更有温度,2022年,广东省民政厅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聚焦原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序推进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民政救助政策衔接,以“专精细实”的工作作风,多措并举、压茬推进,确保实效。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实现救助对象进退有序,动态管理安全平稳的工作目标,有效巩固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筑牢乡村振兴民生底线。
截至2022年10月底,各地对全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全部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和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评估,进一步完善在保对象的申请审核确认材料。全面落实低保渐退政策,继续将72.1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
“搭好顶 织密网”
顶层设计更科学 制度政策更完善
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困难型家庭救助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与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同,为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的有序衔接夯实基础。
各地大力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认定工作,全面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养老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覆盖至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东莞、中山、江门、阳江、云浮等市纷纷出台相应实施办法,细化操作、加快落实。
“查得深 落地实”
督导排查更全面 救助保障更精准
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4月,省民政厅召开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再部署再动员暨政策解读培训会议,进行业务培训、政策解读、答疑解惑。5月,派出多批次工作组赴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等市,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调研督导。6月,联合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等7个单位对粤东粤西粤北12个市和惠州、肇庆市进行专项排查督导。7月-8月,结合困难家庭中特殊群体排查救助专项行动和省困难群众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改行动,派出10多个督导组,深入督导。
同时,组织开发社会救助系统APP入户调查小程序,指导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居)干部、驻村干部、社工等力量,对全省在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口、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全面排查核对,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各地深入加强规范兜底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全省累计增加低保6650户、17746人,退出低保35978户、101841人;累计增加特困供养人员2379人,退出特困6369人,充分发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作用。“单人保”落实更到位,低保边缘家庭中8608名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
“强联动 重监测”
分析研判更深入 操作管理更规范
为加快解决堵点、难点,省民政厅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收集台账信息,定期召开专班会议,重点研判专项行动中入户核查进度慢、低保退出人数多、低边认定人数少等情况,及时统筹调度,针对性加强指导,并按季度进行情况通报。
各地民政部门主动协调同级乡村振兴部门,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共享,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用好用足民政领域各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不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与乡村振兴部门的共同认定后按程序稳妥退出;符合专项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转介专项救助部门。
——实现社会救助全流程信息化。全省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业务实行全流程信息化,做到100%通过业务系统审批,100%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同步,“申请一人,录入一人;退出一人,核减一人”,实现线上与线下流程同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
——实现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双向监管。经过努力,社会救助的业务数据、财务发放数据与系统数据基本保持一致,确保“三账合一”。各地每月按时通过业务系统上传提交当月低保、特困人员的银行发放回单及财务凭证,双向校验,确保系统数据与发放数据一致。
——实现死亡人员账号及时清退。各县(市、区)每月按时比对火化人员数据和低保系统数据,发现救助对象死亡及时停发待遇金,并追回多发放的资金,做到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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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