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思路,不断改革完善救助制度,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制度体系上,从单项救助发展为综合救助;救助范围上,从城乡低保对象拓展到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管理服务方式上,从单部门、传统人工查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到多部门联网、信息数据核对,从简单粗放到精准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连续12年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具有广东特色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基本形成;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工作、流浪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等工作得到民政部重点推广;整体工作在民政部、财政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位居全国前列;2022年,“广东省编密织牢民生兜底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表扬。
科学谋划
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省民政厅持续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套出台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9项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的“9+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织密扎牢兜底保障制度网。
202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将“9+1”救助体系拓展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困难群众的个性化和多元化需求给予服务类和其他专项救助。
同时,突破城乡、户籍限制,将非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在广东临时遇困的居民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随着全面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深入推进,逐步形成了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社会救助格局。
持续发力
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民生保障,坚持“小切口大变化”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政府连续12年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纳入省的“十件民生实事”。
截至2022年8月,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5.4万户、133.3万人,月人均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953元、767元,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为794元、439元。共有城乡特困人员21.6万人,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553元、1287元。全省共认定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30473户、89819人。
同时,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适时启动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助17.57亿元,救助2624万人次,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图:2021年7月,中山市东区街道办民政干部对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开展入户核查,
并协助老人使用手机浏览学习强国平台和使用社区云服务平台。
落细落实
兜底脱贫有力有效
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扎实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强化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信息等方面的衔接,脱贫攻坚期间,将全省符合条件的44.98万户、91.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五年过渡期内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建成并上线运行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404万低收入人口(含2万多名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做到主动监测、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实现由“人找政策”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相结合的转变。
图:建成并上线运行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404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
强基固本
管理服务优化升级
建立协调机制,省、市、县三级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解决困难群众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服务阵地的建设,100%的乡镇和街道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全面畅通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并推动救助业务“异地受理、全省通办”,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自2017年上线以来,已累计为1123万人次出具了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依托“粤省事”开通救助自诊、在线申请等“掌上办”“指尖办”救助服务,基本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极大地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力。
图:肇庆市广宁县宾亨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群众咨询。
图:依托“粤省事”开通救助自诊、在线申请等“掌上办”“指尖办”救助服务。
探索创新
流浪救助提质增效
广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服务管理上进行改革创新,实现全省救助管理工作“管得实、救得好、回得去”,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模式。
完善加强和改进流浪救助工作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流浪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流浪救助管理服务工作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报各地,应用于当年度地市平安建设考评。
严格救助管理领域风险防范,率先建立流浪救助领域特邀监督员制度,形成《广东省流浪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按照“红、橙、黄”风险分级标准,从2018年至今,全省共开展9次救助和托养机构大排查大整治,有力消除了风险隐患。
2012年至2022年,十年间,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0万人次。2018年以来,扎实开展流浪乞讨滞留受助人员寻亲送返专项行动,帮助9850名不明身份的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成功寻亲,数量和成功率在全国领先,护送17519名特殊困难流浪乞讨受助人员返乡团聚,为3366名未查明身份的长期滞留人员办理了落户安置,切实维护了受助人员合法权益。
图:广州救助管理机构为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巡诊服务。
图:2020年6月,云浮市救助管理站帮助一名在外流浪15年的受助对象寻亲成功,家属送上锦旗以表感谢。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广东民政人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在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把民生兜底保障网织得越来越密实,努力交出一份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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