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民政资讯 - 民政要闻

聂元松副厅长出席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发布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专场

2022-07-06 16:38:42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89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过去5年,广东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7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发布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专场,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片1.jpg

图片2.jpg


  《南方日报》记者:

  过去五年,广东民政如何精准、有力、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年来,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科学谋划,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017年以来,持续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还即将出台《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9项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的“9+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织密扎牢兜底保障制度网。202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将“9+1”救助体系拓展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困难群众的个性化和多元化需求给予服务类和其他专项救助。同时,突破城乡、户籍限制,将非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在广东临时遇困的居民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随着全面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深入推进,我们逐步形成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社会救助格局。

  二是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民生保障,坚持“小切口大变化”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政府连续12年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纳入省的“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21年底,年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10956元、8808元,与2017年底相比较分别提高36.3%、39%;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年人均18336元、15288元,较2017年底分别提高42.5%、68%。同时,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适时启动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增发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

  三是强基固本,不断提升兜底保障服务能力。建立协调机制,省、市、县三级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解决困难群众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服务阵地的建设,100%的乡镇和街道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全面畅通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并推动救助业务“全省通办”,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壮大了服务队伍,全面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到目前已经配备1.4万社工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服务,力争今年底前配备近3万名社工;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核对机制,依托“粤省事”开通“掌上办”“指尖办”救助服务,基本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极大地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力。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按照“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要求,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凤凰网记者

  过去五年,广东在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接下来会在哪些方面继续发力,确保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过去五年,我们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标,不断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保障基本、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广东在全国率先完成养老服务条例和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双立法”,推动出台了包括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地方标准在内的40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涵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框架。我们联合23个省直部门建立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稳步有序发展。

  二是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多元。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896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2.3万个,城市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达到78%;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7万张;为超过2万户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全省助餐配餐服务点超过2100个;全省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和农村“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更加完善,“15分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

  三是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建立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惠及21.5万特困老人,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服务补贴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普惠型的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惠及299万名老年人。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3.2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纳入关爱服务范围。

  四是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更加专业化。在持续开展好粤东西北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的基础上,推动188所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在校生超过14万人;我们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合作,认定“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50家,2021年以来这50家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达9.4万人次,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是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发展更趋融合。积极推动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等多行业融合发展,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落实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先后携手东北三省及广西、江西和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10个兄弟省区市打造养老服务“旅居模式”,携手港澳探索养老服务“湾区模式”,养老服务“朋友圈”不断扩大。加强“智慧养老”建设,在全国率先创新应用老年人只需刷身份证即可“一证通行”核验系统,方便老人的出行。到目前,累计核验60岁以上老年人1450万人次,帮助他们跨跃“数字鸿沟”。在“粤省事”平台上线尊老爱老服务专区,方便老年人办事。到目前,业务量达2400多万。这两大创新均为全国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确保“有得养老”;加强要素保障,提高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支付能力,确保“养得起老”;加强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培训,完善综合监管和星级评定等制度措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社会风尚,夯实政府、社会、家庭各方责任,确保“养得好老”。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成色更足。


  《香港商报》记者

  广东过去五年在救助帮扶方面采取了哪些便民利民措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

  过去我们常说,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但民政部门作为民生保障,特别是兜底保障部门,必须打通“最后一米”,把党的惠民政策送到困难群众家里面、手里面。

  五年来,民政部门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着力推动“智慧救助、精准救助、惠民救助”,大力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持续拓展创新便民、利民服务,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我们主要采取了几个措施:

  一是协同管理,实现核对便民高效。我们在2017年9月开发上线了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对接12个省直部门、28家商业银行以及证券、保险等信息,经困难群众授权委托后,联网查询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实现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自系统上线以来,已累计为1123万人次出具了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二是创新服务,用心打造“绿色通道”。依托大数据赋能,创新“掌上办”“指尖办”救助服务,在“粤省事”平台先后上线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自诊、在线申请以及复核“生存认证”等功能,困难群众只需要通过手机登录“粤省事”,进行人脸识别、身份确认和电子签名授权,即可掌上查询自身是否符合救助相关条件、在线提交救助申请,以及异地进行生存状态的认证,实现“一机在手、救助通办”。此外,在全面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落实核对人员、配备核对系统终端设备的基础上,依托省核对系统,全面开展“异地受理、全省通办”服务,困难群众可以就近向省内任一救助窗口提交申请,通过信息化系统转到户籍所在地受理,困难群众就不用再回到原来的地方申请,大大方便了困难群众的申请。

  三是健全防漏机制,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建立健全“线上监测预警+线下摸底排查”联动防漏机制,于2021年建成运行广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汇集12个部门机构的18类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并对接教育、公安、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关键数据,404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一旦监测过程中发出预警,基层民政部门根据预警警示程度按时完成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民政救助范围,做到线上预警和线下核处高效衔接,主动救助困难群众,力求实现由“人找政策”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相结合的转变。

  四是建立协办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温情服务。提出救助申请时,除了依托原来传统的由亲友或者村(居)委会的干部帮助申请之外,我们还在全省实施了“广东兜底民生服务双百工程”,到目前已经建成了1629个乡镇(街道)的社工站、5658个村(居)社工点,力争今年年底前配备近3万名社工。通过这些社工,一方面是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困难群众办理相关的救助业务。另外,我们也通过社工链接资源,为群众提供慈善救助或者其他相关的转介救助服务。同时,我们也通过这些社工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抚慰或者探视关怀,为困难群众提供温情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使困难群众享受到更多周到、便捷的救助服务。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