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民政系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动担当作为,积极统筹推进,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面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工作,进一步提升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交出一份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
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于3月10日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20年相比,2021年以3.5%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并保持在全国前列。全省各市均已按新标准发放补贴,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09元、276元提高到631元、286元。目前143.4万名低保对象均已按新标准领取救助金。
3月10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全省21个市均出台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标文件,目前22万名特困人员均已按新标准领取供养金。
目前,全省共有孤儿1450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798人。2021年,全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20元提高到1883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27元,分别比2020年增长了3.5%、10.5%。全省各地已落实2021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工作。
2021年,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按照3.5%的幅度增长,分别从每人每月175元、235元提高到181元、243元。截至6月底,全省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2.79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5.6万人,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持续处于全国前列。
此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东省民政厅发动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以及“双百工程”社工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全面入户核查,摸清底数、查清情况、说清政策,并对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老党员等实施结对帮扶。4月份以来,全省共核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80.2万户,入户率98%,主动掌握困难群众生活实情,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政策性问题233个,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解决困难群众个案性问题25387个;走访慰问成功结对帮扶的特殊困难群众10.4万人次,其中生活困难的党员、老党员2294人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2910人次,资助资金761.36万元,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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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