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广东自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一年来,各有关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救助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救助管理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严密落实疫情防控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始终把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及时制定防控预案和落实防控措施,做到措施严密、物资充足、防控常态化。自2020年疫情爆发至目前,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3万余人次,实现受助人员“零感染”, 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着力完善机构安全管理
各地职能部门组织联合工作组定期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和合作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等环节进行彻底摸排检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盲区;结合开展消防安全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对救助管理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将县(区)级救助管理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列入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不断夯实机构消防安全基础。
大力开展寻亲返乡行动
全省以“低滞留率、低安置率、高周转率”为目标,通过建立专门寻亲团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运用人脸识别、DNA比对等高新技术与专业口音分析、部门集中协查、实地走访核查等传统手段相结合方式,积极帮助滞留人员核查身份。向信息化要效益效率,开发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自助寻亲”功能,在全国率先开展群众“自助寻亲”服务,公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上传走失亲人照片,由后台自动进行“人脸比对”实时反馈结果。专项行动开始至2021年5月底,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共帮助2313名长期滞留受助对象成功寻亲,寻亲成功数量居全国首位。
强化多方力量协调配合
积极整合政府各有关部门间、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间救助资源,共同建立覆盖全面、协调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省委政法委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地市考核;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指导各地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定点医院;各级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认真履行街面巡查救助职责,及时发现和转介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社会各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关怀活动,为受助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就业帮助等个性化服务,有力补充了政府力量。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广东各级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寒冬送温暖”,恶劣天气组织街面巡查16613次,出动救助车辆12823车次,派出工作人员55829人次,共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374人次,发放棉被、棉衣裤、方便面、纯净水等物资30668件,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御寒保暖、温暖过冬。
扎实推进滞留人员落户
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是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一项重点和难点,省公安厅专门下发有关文件,明确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转介交接、落户服务等工作的要求和具体操作。各级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主动作为、通力协作、突破难点、打通堵点,截至目前,全省共为2324名未查明身份的长期滞留对象办理落户,2776名滞留人员已向政府报请安置方案开始启动落户安置程序,1534名滞留人员已落实长期安置。珠海、阳江市滞留3个月以上的受助人员落户率达100%。
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认真督导救助管理机构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帮助返家的流浪乞讨人员解决返乡后生产、生活、医疗等实际困难。各级民政部门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将送返本辖区的精神障碍患者、阿尔兹海默症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纳入信息库统一管理。截至目前,全省救助管理机构已基本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和易走失人员信息库。
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全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5场,培训救助管理干部职工2000余名,提升了基层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能力。各地积极引进社工组织为有需要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专业服务;推动各地建立第三方监督员制度,聘请不同领域、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促进“阳光救助”落实;持续推动救助档案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救治、托养机构监管制度。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