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62号)精神,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省民政厅在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8日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省民政厅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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