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社会组织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捐赠,如何监督捐赠款物的使用?

2020-03-29 16:04:00 来源: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阅读次数:1086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疫情期间,社会公众希望捐赠款物的,可以在民政部指定的2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包括:腾讯公益、阿里巴巴公益、支付宝公益、新浪微公益、京东公益、百度公益、公益宝、新华公益、轻松公益、联劝网、广益联募、美团公益、滴滴公益、善源公益、融e购公益、水滴公益、苏宁公益、帮帮公益、易宝公益、中国社会扶贫网)了解相关的慈善募捐项目信息进行捐赠,也可以通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了解募捐项目信息进行捐赠。另外,社会公众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对于慈善组织开展的募捐项目,可以通过“慈善中国”查看该募捐项目是否办理了备案手续,核实项目信息。捐赠人、社会公众有权了解监督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一方面可以在“慈善中国”和指定的互联网慈善募捐信息平台上,查看慈善组织是否及时发布了募捐款物的使用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向慈善组织了解募捐款物的用途。如果慈善组织不能定期公开募集款物用途,拒绝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捐赠人可以依法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便于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慈善财产的效用,建议和提倡捐赠人更多地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捐赠。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