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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承办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当征求哪些部门的意见?

2024-09-02 10:57:2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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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承办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征求有关机构编制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外事、发展改革、民族、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承办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当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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