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婚姻登记

可以委托补领婚姻登记证吗?

2021-06-01 07:34:2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984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补领时应当提交的证件材料:(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2)委托人的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内有委托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的,可以不提供原件。(3)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