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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2019-07-02 11:25:3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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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以生日的第二天为年满之日);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6.双方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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